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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2017年秋季招生通告
发布时间:2017-06-1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刘小峰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心小学2017年秋季招生通告

    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新北区2017年幼儿园、小学阶段学生入学(入园)须知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2011年8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本校施教区正式户口的儿童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区域

  春江镇圩塘片区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日~2日报名,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7月底前公布新生名单,发入学通知书。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心小学

A组

B组

C组

D组

E组

原就读于滨江豪园幼儿园的儿童

原就读于圩塘幼儿园的儿童

原不是就读于圩塘幼儿园、滨江豪园幼儿园的儿童

二~六年级插班生咨询

一(1)班

一(2)班

一(3)班

一(4)班

三办

四、报名流程及所带材料:

(一) 流程:在门卫领取相应的报名序号及登记表,并填写好表格        携报名儿童到博闻楼相应的教室按序审核材料         报名登记,领取通知。

(二)条件及材料:

1.具有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正式户口的儿童及父母或儿童本人在本施教区范围内具有正式产权证房屋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或儿童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未有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交付);如适龄儿童父母无自有的合法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需提供无房证明);②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③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3)儿童预防接种卡。(4)当年接受学前教育的有关证明,如《快乐家园》联系手册。

2.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当年接受学前教育的有关证明;(2)父母在现暂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3)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一年以上社保凭证或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4)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独生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准生证)。

五、招生咨询电话:

 刘老师:85770010    张老师:85770851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心小学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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