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塘小学第五届教代会代表产生方案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教代会的各项职能,使学校教代会代表能更好地反映全校教职工的意愿,团结带领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制定此方案。
一、教代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本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2、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学校中心工作保持高度的一致。
3、在学校教学、教育和其他岗位上起骨干作用,有奉献精神,廉洁自律,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4、关心学校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主人翁的责任感,顾全大局,办事公道。
5、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能热心为广大教职工说话办事,能集中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名额分配
1、根据本校教职工人数,确定本届教代会代表共31名。
2、校行政人员原则上应选为代表,计13名。
3、教职工代表18名。具体分配如下:
语文教研组:7名 数学教研组:4名
英语教研组:2名 术课教研组:3名 聘用制教师:2名
三、教代会代表的产生方法
1、以各教研组为选举单位,根据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组员充分讨论酝酿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2、各选举单位由校领导主持选举工作。语文教研组:曹立新 数学教研组:王志良 英语教研组:黄小红 术课教研组:黄晓东 聘用制教师组:王赛男 选举时,本教研组成员都必须参加投票,不能参加投票的必须请假,并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五级梯队的教师优先。
4、以得票多的当选。
5、各选举单位把当选者名单上报工会,支部、工会审核后张榜公示。
四、教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教代会代表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对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大会各项议题的讨论、审议。
(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
(4)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参与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
2、教代会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教群众,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党政做好教职工工作。
(4)模范地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做好本职工作,在推进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维护校园稳定中起表率作用。
(5)积极参加中层以上干部述职的民主评议和测评,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献计献策。
五、教代会代表的任期
教代会代表的任期为五年,到期改选,代表可连选连任。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心小学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