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和乐校园>>工会>>教代会>>文章内容

栏目列表

0519-85770010

教代会

关于试用期教师到期考核合格必备条件的行政决定
(学校五届一次教代会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8-11-29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王志良

关于试用期教师到期考核合格必备条件的行政决定

(学校五届一次教代会征求意见稿)

 

经请示区局,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后无记名投票决定:新进教师在试用期(半年或一年)到期考核时,如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 病事假累计满十天;

  2. 违反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加强各条线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常新社综[2009]4号)文件精神;

  3. 违反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常教发[2011]14号)文件精神;

  4. 任教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家长反映强烈;

  5. 不服从学校行政的正常工作安排;

  6. 其他因个人工作失误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此决定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心小学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心小学 版权所有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 春江镇圩塘永新路46号   电话:0519-85770010   苏ICP备102015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