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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圩塘中心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9-01-0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徐玉

圩塘中心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重视、关心、帮助青少年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国关心下-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在上级关工委的具体指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和学校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的机构和工作班子。是学校在教育学生的参谋和助手,是学校工作的重要配合和补充。

  第二条 关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目标,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规法纪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教育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二章

  第三条 组织离退休老同志从关心国家民族前途和命运的高度出发,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对我校学生以及青年教职员工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培养徳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服务。

  第四条 对青少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法纪教育,引导帮助青少年树立爱共产党、爱祖国、爱社会、爱劳动、爱科学的思想,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五条 在学精神文明建设中,协助党团支部、联系学生班级,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动员老党员、老教师担任学生班级课外辅导员,或开展“一帮一”活动等。
  第六条 协助配合学的德育教育,在小学生中不定期地开展有关的知识专题讲座、理论研讨或知识竞赛等活动。
  第七条 配合学和有关部门对学生中的思想行为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分管关工委工作的校领导和离退休老同志以及学校德育主要负责人组成。关工委设主任、副主任、委员需要时设名誉主任。人选由学校党支部研究确定,报上一级关工委备案。学校关工委办公室设在德育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德育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关工委秘书长,负责相关活动、材料整理和联络工作

   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成员除有关部门负责人外,要选派有威望、有经验、身体好、乐于奉献,工作热情高的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如出现缺额或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补充时,应报请学校党支部及时补充,以保证组织健全和工作的连续性。

第四章

  第十条 关工委每学年开学前应有工作计划,期末有工作总结。根据实情况,年终可举行总结表彰大会,表扬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十 每学年定期举行次关工委全体会议,研究工作计划和年末工作总结。平时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

  第十 经常组织关工委成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加强关工委成员自身建设。
  第十 利用各种机会和形式,对离退休老同志宣传关心下一代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鼓励他们发挥奉献精神,积极主动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十 坚持关工委开展的一切活动必须自愿和无偿服务的原则。

第十 利用各种渠道,大力搞好青少年德育工作;充分认识到关工委在青少年教育工作中的政治优势、威望优势、经验优势和时间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加强调研,进行主题教育;突出工作重心,抓出特色,形成亮点,既要抓好对青年教师的思想道德成长指导和教育教学方法技能指导,又要走近“潜能生”,扶助贫困学生,关心留守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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