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激发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提高全区学校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全区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健康、协调、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在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长期从事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为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2.服务态度好,自觉接受工作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后勤管理或服务工作有创造性。
3.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师生员工满意度高。
4.工作勤奋,尽职尽责,从事学校后勤管理或服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任职期间学校被评为省市平安校园或市区装备管理应用示范学校等各级相关荣誉。
三、表彰名额
本次表彰优秀后勤保障工作者20名。
四、评选程序
优秀后勤保障工作者由学校对照条件推荐上报,区教育局组织评选、审核批准后产生。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坚持面向一线工作人员原则。评选的优秀后勤保障工作者,一线工作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
3.坚持“一票否决”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若发现候选人在食品卫生、校园安全、物品采购、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4.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认真填写优秀后勤保障工作者申报表,经单位盖章后,于8月9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基建装备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xbqly@{域名已经过期};联系方式:85128577。
新北区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新北区优秀后勤保障工作者申报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 程度 | ||||
职 称 | 工作 岗位 | 在岗 年限 | |||||
单位名称 | 电话 | ||||||
主要事迹介绍(可另附纸) | |||||||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