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广大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十三届省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深入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实施方案,现将专项治理的重点、步骤等告知您: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良
副组长: 曹立新 黄晓东 黄小红
组员:王赛男 周建芬 王红梅 徐玉 蒋洪兴 顾华杰 冯炜 陈建良 张迎枫
下设三个分组:
第一分组组长 曹立新 分管教育副校长
组员 陈建良 行政会计
徐 玉 德育处副主任
负责招生分班和师德师风自查自改
第二分组组长 黄晓东 分管后勤副校长
组员 顾华杰 总务处主任
冯 炜 总务处副主任
负责食堂管理和财务账册自查自改
第三分组组长 黄小红 分管教学副校长
组员 王赛男 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周建芬 教科室主任
蒋洪兴 教导处体验岗位
负责教学考试排名自查自改
二、治理重点
为努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孩子学业负担和家长焦虑,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义务教育专项治理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集中整治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等8种违规办学行为。
(一)违规招生入学
1.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2.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3.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
4.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5.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6.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三)违规进行排名
7.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四)违规分快慢班
8.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定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五)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
9.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六)食堂管理不规范
10.校长不履职;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三、治理措施
本次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规范办学,立足源头治理,聚焦痛点问题,强化标本兼治,严格执纪问责,为学校规范办学、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础,为新北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责任主体,主动接受监督
学校是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照治理重点逐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1.专项整治违规考试排名和超标超前教学。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区责任督学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全力遏止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积极构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生态。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2.运用在线平台拓展学习空间。用好省“名师空中课堂”、常州“青果在线”和“常州数字化学习平台”,依托全省中小学生学籍平台,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构建一对一个性化学习空间。
3.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警示所有教师严禁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组织、宣传、推荐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学习。签订《师德承诺书》、《减负责任状》、《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等。
4.构建全面“阳光食堂”监管网络。全力推进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工作,以信息化管理平台为主体,结合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推进我校“阳光食堂”建设。
(二)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情况将作为教育现代化检测的重要指标,学校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敢于动真碰硬,视违规违纪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坚持违规必问责追责,让违规者付出成本和代价,形成强有力震慑和鲜明导向。
(三)发挥教师作用,推进家校协同
学校与教师签订廉洁从教责任书,不违规有偿家教承诺书,鼓励教师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不得对依规监督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如有违反,从严处理。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把本次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和安排步骤等告知所有家长,落实家长在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中的责任。推动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并切实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四、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9月20日前)
学校依据区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通知》、《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部署专项治理任务,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相关要求传达到学校每一位教师。
1.会议动员。召开全体教师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重点部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社会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等。
2.积极运用省市技术平台,如“名师空中课堂”、“青果在线”等,拓展教育资源,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3.参加区“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技术培训会,进行食堂规范管理警示教育,对平台的全面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对校外培训机构学校教师是否兼职,是否动员学生参与等问题进行自查、排查,签订协议书。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10月15日)
学校按照专项治理的重点和要求,对招生入学、违规考试、超前教学、违规排名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列出违规问题清单,并针对问题积极主动整改,在区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向社会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报名入学办法等。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认真做好“名师空中课堂”和“阳光食堂”两个平台系统的使用、规范管理和专项检查。
(三)督查问责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
学校责任督学定期到校开展巡回督查、记录,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和个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区教育局将根据违规办学专项督查情况对违规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专题报告。建立专项治理周报制度,将专项治理情况逐级上传至省级阳光办学平台。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30日前)
学校针对治理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并上传至省级阳光办学平台。大力度推进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的定期交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欢迎广大家长了解、理解、支持并共同做好违规办学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监督电话:051985770010。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心小学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