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江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推荐条件及分配名额
一、推荐条件
1、思想积极,品行高尚,热心为集体服务,在班级、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在家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在校尊敬老师,友爱同学。
3、讲文明,懂礼貌,有团结意识,有爱心。
4、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5、前三年已经获得过春之江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荣誉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分配名额
1、三至六年级每班一名(共28名)
2、锡剧社团2名、足球社团2名、射箭社团1名、航模社团2名、田径社团2名(共9名)
3、在学校重大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1名
4、其他特殊情况1名
备注:请社团负责人与班主任协调好名单,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