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新北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第八次少代会精神,进一步树立我区优秀少先队员典型、宣传优秀少先队员事迹,表彰和激励有突出成绩的少先队辅导员,提升辅导员专业化水平,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少先队工作,共青团新北区委、新北区教育局、新北区少工委决定联合评选2020年新北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新北区优秀少先队员
1. 年龄在6-14周岁的各小学少先队员(含社会力量办学学生)。
2. 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要求,积极学习、一点一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爱生活,懂得感恩,明礼诚信,与人为善,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
3. 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立志向、有梦想,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中有具体表现,知道我国基本的政治常识,民族自尊心强,懂得和追求中国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和小主人意识强,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4. 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红领巾“创未来”创新创意创造活动、“动感中队”、“诵读学传”、“我们爱科学”等活动,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有较强的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和突出的实践能力。
(二)新北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 新北区范围内中小学校(含各类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具备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及外来工子弟学校)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现仍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新北区范围内经少先队组织聘任或邀请、参与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现仍担任志愿服务的各类志愿辅导员(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担任志愿辅导员至少1年以上)。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评。
2. 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少先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3. 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身作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少先队员的好导师、好榜样。有仁爱之心,竭诚服务队员身心健康成长,是少先队员喜爱的知心朋友和引路人。
4. 有扎实的专业素质。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少先队工作能力,坚持少先队组织和工作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在开展少先队思想引导和校内外少先队活动方面,有比较突出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近3年来积极组织少先队员参与“红领巾寻访”“诵读学传”“我们爱科学”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参加过区级及以上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需提供结业证书复印件)。
5. 个人事迹及工作成果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综合性荣誉,本人的少先队工作成果(如论文、活动竞赛等)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少先队工作有特色,为省、市少先队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辅导员,可破格推荐(需提供相关奖状、证书复印件)。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少先队员”四---六年级各年级推荐1名参加校级评选,然后学校推荐1位为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每个年级组推荐1名参加校级评选,然后学校推荐1名为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2.三年内曾获评“常州市优秀少先队员”“常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获得全国、省级同类表彰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年级组推荐。本次评选采用年级组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推荐优秀候选人。优秀少先队员由每个年级组推荐1名,在10月3日18:00之前,把附件1发送到157363860@{域名已经过期}。优秀辅导员先由个人向年级组长申报,然后由年级组根据个人申报情况推荐一名上报学校德育处,在10月3日18:00之前,把附件2发送到157363860@{域名已经过期}。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2.校级评审。10月4日学校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打分和综合评定:优秀少先队员根据“积极参加红领巾‘创未来’‘创新创意创造活动’、‘动感中队’、‘诵读学传’、‘我们爱科学’等活动”及获奖情况进行打分,以分数高低决定最高分为校级推荐对象。优秀辅导员根据获奖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为校级推荐对象。
3.校级推荐。推荐对象的材料要在所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参评。
4. 校级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事迹材料均用A4纸(小3号仿宋字体,单倍行距)统一打印1份;“优秀少先队员”推荐的候选人还需提供300字候选人简介材料(电子版)以及3分钟视频或PPT介绍自己的成长历程等。
(2)事迹材料应主要围绕少先队活动展开,其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成果的证书复印件应作为材料附件一并报送。
(3)申报材料必须在10月9日上午9:00前上交到学校德育处,逾期作放弃处理。
四、评审小组
组长:王志良
副组长:曹立新 黄晓东 黄小红
组员:王赛男 徐 玉 周 敏 刘 娟 杨小艳 刘小丽 李 萍 焦 芸 陈小红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心小学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
新北区“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队内职务 | |||||||
就读中队 | ||||||||
联系地址及电话 | ||||||||
父母单位及职务 | ||||||||
获得区级以上主要表彰情况 | ||||||||
主要事迹 | (300字事迹简介和相关附件,) |
附件2
新北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
申报表
姓 名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文化 程度 | |||||
所在中队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获得区级以上主要表彰情况 | |||||||
主要事迹 | (附300字以内事迹材料) |
附件3
新北区“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
推荐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1寸彩照
(必须贴) | ||||||||
出生年月 | 队内职务 | ||||||||||
就读学校及中队 | |||||||||||
联系地址及电话 | |||||||||||
父母单位及职务 | |||||||||||
获得区级以上主要表彰情况 | |||||||||||
主要事迹 | (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附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300字事迹简介和相关附件,一式1份) | ||||||||||
所在学校 推荐意见 |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 ||||||||||
辖市、区团委、少工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辖市、区教育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可复制,请用黑色水笔填写,一式1份,盖章有效。)
附件4
新北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
推荐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1寸彩照
(必须贴)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文化 程度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联系地址及电话 | ||||||||||
获得区级以上主要表彰情况 | ||||||||||
主要事迹 | (附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和相关附件,一式1份)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 |||||||||
辖市(区)团委、少工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辖市(区)教育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可复制,请用黑色水笔填写,一式1份,盖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