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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5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高企丰

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随着气温升高,中小学生(幼儿)涉水和游泳行为增多,溺水事故多发频发。2022年4月9日,徐州市发生一起学生溺水事故,造成3名学生死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发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利用晨会课、班会课等时机,组织学生上一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通过黑板报、橱窗专栏、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等方式,营造防溺水教育氛围,深入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要通过溺水事故案例,警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主动远离危险水域。4月20日—6月30日,市教育局将利用常州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以“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为主题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

各中小学、幼儿园近期要组织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线上家长会,要求家长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水域密集地区尤其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杜绝监督盲区,严防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期间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常态化学生防溺水提醒警示

从现在起到十月底,各小中学、幼儿园要把防溺水提醒警示纳入常规工作,每半月至少一次,通过微信群、QQ群、家校通或提示单等方式,向每位学生和家长提醒警示溺水工作,要求学生坚决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根据“1530”教育机制的要求,各校重点放学、周末节假日放假前和暑期开始前等学生离校时段,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提醒。

四、联合开展防溺水隐患专项排查

各校要主动会同属地自然资源、水利、住建等部门,对属地行政区域内的水库、河流、湖泊、坑塘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水域要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常州市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将组织督查检查,并通报督查检查情况。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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