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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2022一2023学年校级领导和教师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5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徐玉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师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精神,制订本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长:王志良

副组长:张春生  黄小红  王赛男 

  员:徐玉  周建芬 陈建良  王红梅  张迎枫  蒋洪兴  冯炜  杨霞

二、考核对象

圩塘小学全体在编在岗的各类专技人员,聘用制教师参照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2.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以上人员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同上交,存入个人档案。

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2.个人总结。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和自评分。

3.自我申报。考核优秀等次,需教师根据一年来工作实绩,进行自我申报,填写申报表。

4.分组述职和民主测评。学校按学科分成6个小组:数学组、英语组、综合组、语文低年级组、语文中年级组、语文高年级组。各小组分别进行述职与民主测评。

5.处室意见。各办公室室长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提出评鉴意见并负责填写考评分。

6.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确定学校评价得分,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及行政奖励建议名单。

说明: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考核优秀”名额分配

1.在编:语文组5数学组3英语组2综合组2行政2;交流1个

2.聘用:语文组3个;数学组2个;英语组1个;综合组1个。

五、考核时间安排

1.627日前完成个人总结和进行自我申报。(申报表交徐玉,在编教师、聘用制教师个人考核表交各室室长,室长收齐交徐玉老师。

2.628上午830,数学组(王志良、地点会议室)、英语组(黄小红、地点图书馆)、综合组(张春生、支部活动室)进行分组述职和民主测评。语文低年级组(徐玉、地点一年级办公室)、中年级组(周建芬、地点三年级办公室)、高年级组(王赛男、地点六年级办公室)进行分组述职和民主测评。

3.7月1日前完成处室意见与考评分的填写。

4.7月3日前完成综合评价,并进行公示。

5.8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工作。(徐玉负责)

6.9月13日报局302室审批。(徐玉负责)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心小学

20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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